2009年12月30日星期三

12/31/2009 推荐胡泳和毛向辉两篇关于对话的博客

1989年,捷克知识分子哈维尔等人,在布拉格成立了“公民论坛”,制定8条《对话守则》,在街头巷尾张贴,内容是:


1、对话的目的是寻求真理,不是为了斗争。

2、不做人身攻击。

3、保持主题。

4、辩论时要用证据。

5、不要坚持错误不改。

6、要分清对话与只准自己讲话的区别。

7、对话要有记录。

8、尽量理解对方。

1,他/她拥有发言的平台,比如:博客。(这条现在技术上已经不是问题了。被封杀除外。)

2,他/她的信号(言说)应当是非常基本的,可以形成“身份认同”的言说。不仅仅是就事论事,技术或者技巧层面的论理。

3,他/她的信号(言说)应当不仅仅是修辞的,而是身体力行的。在很多情况下,是为之付出常人没有付出的“代价”的,不管这代价是时间,金钱,还是自由。

4,他/她最好有一技之长,是某种“专家”。现代社会人人都有分工,人比较信“专家”的话。

5,他/她的私人品行也要经得住不仅是大众的八卦眼光,还包括政敌的攻击。网络时代更是私事容易公开化,所以公信力很容易被其他事情瓦解掉。


所有的对话者应当遵循四个原则:

1. 对话各方先不要做出任何决策;

2. 暂停对别人意见的判断;

3. 同时每个人应当足够开放透明(在第2点基础上才容易做到);

4. 在别人的基础上提出更多的建议。这几条原则看上去并不艺术,但是却时时能够帮助消解那些不经意的伤害,可以引导一个对话过程慢慢走上建设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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